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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速公路广告设施投资建设专项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8-06    浏览次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省高速公路广告设施投资建设专项工程  (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鹤大高速、长长高速、伊开高速、营东高速、长平高速、大广高速、长余高速、长深高速、嫩江高速、集双高速、珲乌高速。

2.2规模:此次广告设施投资建设专项工程共设置150处,分别为鹤大高速14处、长长高速11处、伊开高速4处、营东高速6处、长平高速10处、大广高速11处、长余高速22处、长深高速15处、嫩江高速6处、集双高速5处、珲乌高速46处广告宣传牌。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0日。(其中,2021年10月25日前完成基础部分,2021年12月10日前完成钢结构安装工程)

2.4招标范围:此次广告设施共设置150处,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情况设立广告宣传牌。广告宣传牌基础分为:扩大基础形式和桩基础形式,两种基础形式视地形条件择优选择。内容包含广告牌地基勘测、基础施工、立柱和面板的采购、加工和安装等,以及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要求的全部内容。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三个标段,具体如下:

吉林省高速公路广告设施投资建设专项工程标段划分明细

标段

序号

路线名称

数量

sg01
(东南)

1

鹤大高速

14

2

珲乌高速(吉珲段)

27

3

长吉高速(机场路)

10

小计:

51

sg02
(南部)

4

长深高速

15

5

京哈高速(长平段)

10

6

营东高速(营东梅段)

6

7

伊开高速

4

8

集双高速

5

9

长长高速

11

sg03
(西北)

小计:

51

10

珲乌高速(长松石段)

9

11

双嫩高速

6

12

大广高速

11

13

京哈高速(长余段)

22

小计:

48

合计:

15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钢结构工程累计合同额1500万元,其中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钢结构施工业绩。

(投标人类似业绩的认定: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可查的业绩;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可查的业绩;在其它网站可查询的业绩。如果网站公示业绩中不能体现与本次招标类似的钢结构工程内容,则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项目经理:为投标人自有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2020年度全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第573号)中被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投标。

3.7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投标人需充分考虑高速公路正常运营情况下的施工状况。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和采取的相应安全措施及高速公路通行费等全部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9投标人可对所有标段进行投标,最多只能在1个标段中标。

评标按照sg01、sg02、sg03标段进行评审,在前一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在后续标段评审中不再被推荐。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6日至 2021年8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凯发官网入口的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等),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2232574732@qq.com),确认无误后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并请将相关费用汇至如下账户(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标书款汇款账户: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汽车金融支行

账号:22050110266500000185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简写注明:“2168***标书款、单位简称”。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只有按本公告4.1款和4.2款要求发送购买招标文件资料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8月1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包括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等)在《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公开。

7. 凯发官网入口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浦东路1658号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齐耕实                          

电    话:0431-8253285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净月旅游开发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张娉婷

电    话:0431-81852896

电子邮件:223257473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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